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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的老片了,是真人真事改編,以前有聽過大概劇情,最近因為報告的關係找了DVD來看。


劇情以一個有3個小孩的單親媽媽Erin因生活拮据四處找工作為開頭,但因為學經歷不高所以四處碰壁,還在途中出了車禍,是位酒駕闖紅燈的醫生撞傷她,於是她找了一間個人律師事務所的老律師提起告訴,結果她因在開庭中聽不下去對造律師說:「我的客戶是醫生耶!一個醫生哪有可能大白天喝酒在路上跑,被害人聽說妳生活有困難?該不會是想藉機賺錢吧?」破口大罵,但因為都是髒話所以輸了官司,Erin非常不能接受訴訟結果加上還是找不到工作,走投無路之下只好跑去她律師Ed的事務所“硬要”一份工作,Ed其實也蠻同情她的遭遇,半推半就下還是給她卡了一個位置,但Erin的穿著之辣(豹紋爆乳迷你裙等)引來了同事們的歧視,所以當她發現關於太平洋瓦電公司(下稱PG&E)&辛克利居民買賣不動產之間的資料摻雜了醫療檢驗報告覺得不合理而詢問時,只換來同事們的白眼,也因此她在徵求Ed的同意後親身前往該地調查。


去拜訪因PG&E要蓋管線而被徵求賣房的家庭後,她發現該家庭的夫婦兩人都有良性的腫瘤,還有一些大大小小的疾病,但PG&E的資料卻說他們都有做好防污的措施,地下水裡驗出來的是對人體沒影響的三價鉻,非常毒的六價鉻沒有超標,所以他們的疾病並不是PG&E造成的。


Erin為了求證去拜訪了毒物學的教授,結果得知該家庭所有的病症全部都是六價鉻可對人體引發的疾病,那名教授在Erin要離開時對她說:「水利局有排放汙水的檢測資料,但我建議妳要低調一點,當他們發現不對勁時,有問題的資料都可能會消失。」


於是Erin就靠著美色在水利局裡影印了大筆的資料,並發現檢測結果根本不是PG&E資料講的那樣,六價鉻的濃度硬生生比標準多了快11倍,不過在Erin回事務所要向Ed報告時才發現自己竟然已被開除,想當然她去Ed辦公室大鬧一場。但後來Ed接到毒物學教授的電話知道Erin在調查的事後對此案件也來了興趣,被Erin敲了薪水竹槓後看了從水利局影印的資料加上Erin的報告,他們決定開始蒐證調查,希望可以使受害者獲得應得的賠償。


Erin一家家的拜訪辛克利的居民,果然發現每家都或多或少有人染上癌症,PG&E又是唯一可能的汙染源,大家知道真相後非常憤慨,想在法庭上爭一個對錯。


但訴訟程序之冗長,對於病情已非常嚴重的受害者而言根本不太可能活著獲得賠償金去負擔治療費用,是以在Ed的說服下辛克利的居民們終於同意採用和解的方式以迅速獲得賠償金。
只能說他們非常幸運,因為法官住在辛克利附近,所以沒有駁回,而是宣布受理,不然其實其中的因果關係與舉證是非常困難的。
之後PG&E提高了和解金額,但根本不夠眾多的受害者們塞牙縫,而且他們並沒有握有關鍵的證據:證明PG&E的總公司是知道這件事的決定性證據。只有證明總公司是知情的,他們才有可能獲得應得的賠償金額。


在遇到瓶頸的情況下,Erin遇上了一個人,是PG&E的前員工,弟弟剛死於癌症,之前被叫去做過銷毀資料的工作,但事實證明他不是一個很好的員工。
拿到關鍵證據與接近100%的受害人同意書(634份)後,法官判的和解金額終於下來了,一家一家的列出所應分得的金額,總額高達3億3300萬元美金。



為什麼PG&E要主動幫他們做身體檢查呢?
因為該類的訴訟,在對方知道水有問題的情況下追訴時效只有一年,但他們買通了醫生,跟他們說雖然有問題但不會對健康造成影響,等一年過後他們便高枕無憂了。
看起來是因為幸運才能獲得那麼多賠償金的吧?
沒錯,就是這樣。現在環境汙染與人體疾病的因果關係舉證還是一個大問題,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但除了因科技發展而留下的有毒化學物質在進化,我國的實務亦隨之進展:刑法上的疫學因果關係與民事訴訟法中的舉證責任轉換,皆可用於訴訟攻防,使加害人承受本就屬其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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